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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6 22:23    点击次数:169

券商最大公司 6月征期延长!税务局通知

  01

  6月征期延长!

  截至16日!

  税务局明确: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6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

  02

  这两项申报

  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一、个体户和企业工商年检必须完成!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不填报的企业或个体户将会被罚!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商事主体公示信息随机抽查;

  3.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受到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而作为个体工商户来说,直接与个人挂钩,一旦未按时完成工商年报,可能对个人产生影响!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必须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完成。

  不完成的,将会被税务局稽查:

  以上纳税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提醒: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如不按期办理,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03

  新电局升级调整!

  全流程需认证

  4月25日后,广东、湖北、浙江电子税务局强制调整登录方式:

  主要调整内容:

  1.开票权限验证加强

  开票业务需接收短信验证码后方可操作。

  若开票员无权限,系统将返回报错提示,需提升认证等级或调整权限设置才能继续操作。

  2.影响业务范围

  涉及业务:数电发票(进项/销项)等电子税务局相关的业务操作。

  影响地区:广东、浙江、湖北(开票权限确认涉及全国)。

  建议操作

  提前检查开票员权限,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开票资格。

  如遇报错,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身份验证或联系管理员调整权限。

  这是系统更新的新功能,相当于进行了二次扫脸认证。

  遇到这个提示,我们点击开始认证,这个时候系统弹出认证二维码,扫脸认证或者短信认证。

  账号密码登录的,除了【助信码】和【开用票授权管理】其他发票业务统统要短信认证!!!

  04

  三部门通知!

  这项费用全部返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划重点!!!

  1.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3.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要求,做好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4.实施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05

  全国统一“会计信用档案”来了!

  7月1日起执行

  划重点!!!

  奖惩全记录: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财政部门应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对其作出的单位、个人会计奖惩情况进行记录和归集。

  提醒:你的优秀表彰、违规处罚都将永久存档!以后升职加薪、职称评审,这些记录就是你的“职场成绩单”。

  全国统一“信用档案”:单位可以在全国统一平台上查询本单位的会计奖惩信息。个人可以在全国统一平台上查询本人的会计奖惩信息。

  提醒:所有奖惩信息全上“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一查便知!

  10天极速更新: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行政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全国统一平台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

  提醒:表彰奖励、行政处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录入系统!连处罚撤销都有时限,信息非常透明。

  异议申诉:单位或个人对全国统一平台上记录的本单位或本人的会计奖惩信息有异议的券商最大公司,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向作出记录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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